关于举办“庆改革开放30周年教职工大合唱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gonghui
来源:校工会
发布日期:200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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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为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歌颂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创造的宝贵经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弘扬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三热爱”精神,特举办“庆改革开放30周年教职工大合唱比赛”,现就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出时间
演出时间: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下午2:30
二、演出地点
演出地点:南校区俱乐部
三、彩排时间
2008年11月26日至30日,具体时间请各单位与校工会联系。
四、演出要求
1、要求各单位派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络协调工作。
2、伴奏带和光盘由各单位准备,要求贴好歌名及次序,送音响台,需钢琴伴奏的单位自行安排伴奏人员。
3、要求各单位上、下台时间不得超过40秒,演员统一从舞台的右边上、左边下,按比赛顺序提前3个节目作好准备。
4、要求按指定位置就座,各单位必须将指定位置坐满,不得中途退场。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庆改革开放30周年教职工大合唱比赛”评分办法。
2、湖南科技大学“庆改革开放30周年教职工大合唱比赛”优秀组织奖评比办法。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庆改革开放30周年教职工大合唱比赛”评分办法
一、评分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取10分制评分的办法。
(二)为使比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校外请来评委,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得分为参赛队的得分。
(三)比赛采取评委现场评分的办法(每次宣布5个单位参赛后的得分)。
二、评分标准
(一)演唱内容(2分)
参赛曲目,必须围绕歌颂党、歌颂毛主席、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为主题的歌曲。
(二)演唱技巧(5分)
节奏整齐,音准纯正,吐字清晰,音乐伴奏与演唱相融、协调,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表现力。
(三)指挥准确,动作优美,熟练大方。(1分)(非本单位人员指挥扣0.5分,钢琴伴奏请人不扣分)
(四)着装整洁,队列整齐,情绪饱满,表情到位,端庄大方,精神风貌高雅,艺术风格突出。(2分)
附件2:
湖南科技大学“庆改革开放30周年教职工大合唱比赛”优秀组织奖评比办法
为使大合唱比赛取得圆满成功,特设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组织参加比赛,100人以上的分工会参赛人数达80%以上(其中外国语学院、后勤系统参赛人数达10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分工会参赛人数达85%以上。
二、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比赛,中层以上干部参赛率达80%以上(校领导参加所在支部分工会的比赛)。
三、自觉遵守演出时间,上、下台时间均不得超过40秒。
四、自觉遵守纪律,比赛期间不得有起哄等不文明行为。
五、要求按指定位置就座,各单位必须将指定位置坐满,不得中途退场。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均评为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