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政发〔2008〕47号)
各教学院、研究生处及校有关处室: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应届毕业生的计划生育证件,是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执行和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依据,是毕业生人事档案、迁移户口、就业报到、结婚生育等不可缺少的证件。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使毕业生同学能够及时、顺利的办理相关计生证件,学校决定6月16日-20 日、6月23日-27日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计划生育证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生婚育证明》或《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婚育证明》
所有应届毕(肄)业生必须办理《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生婚育证明》(附件1)或《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婚育证明》(附件2),证明其在校期间的婚育状况。此证明文本由毕业生本人到所在学院领取或在学校网页上下载,并填写一式三份,经相关人员及部门签名、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按班级登记造册(填写《办理<毕业生婚育证明>登记表》,见附件3),统一到校计生办签章。证明办好后,一份交学院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一份给本人用于迁移户口(如户口暂不迁出的,由本人保存),一份留校计生办存档。如毕业生还有其他用途需要(如买房、开公司等),可增加份数,毕业时统一办理。
二、领取《湖南科技大学毕业生婚育手册》
档案、户口关系未迁出学校的应届毕(肄)业生,请在离校前到所在学院领取《湖南科技大学毕业生婚姻手册》(各学院根据此类毕业生人数到校计生办领取)。此手册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发给毕业生本人,毕业生在工作、婚育情况变动时,应将变动情况及时填入手册,并由工作单位或当地街道(乡镇)的计生部门审核、盖章,作为毕业生离校两年内需要回校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的原始依据。
三、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
档案、户口关系未迁出学校的应届毕(肄)业生,因未找到固定工作单位,流动性大,建议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需要此证的请按以下流程办理(只办理未婚毕业生):
1、本人到所在学院领取或在学校网页上下载,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领取申请表》(附件4)一式三份,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
2、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复印户口页一份,并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相片四张。
3、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校计生办审核盖章。
4、以上手续办好后,由各学院指派专人或由毕业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湘潭市雨湖区城正街办事处计生办(办公地址: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雨湖区公安分局旁;联系电话:0732-8223207)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时需缴纳保险费20元。
四、办理《未婚证明》
需要办理《未婚证明》的应届毕(肄)业生,请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户口在学校的应届毕(肄)业生,由本人携带户口、身份证到湘潭市雨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雨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白石公园旁,原雨湖区政府二院内;联系电话:0732-8205918)。
五、按照国家政策,高校毕业生户口可在学校保留二年。二年后,学校计生办不再办理有关的计划生育证件;二年之内,凭填写规范、有效的《湖南科技大学毕业生婚育手册》办理相关证件。
六、校计生办办证时间安排
日常办证时间:每周一、三(节假日除外)
应届毕业生集中办证时间:6月16-20日,6月23-27日
校计生办地址:后勤管理处办公楼一楼(南校区医院对面)
联系电话:0732-8290473
请各教学院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毕业生班级、每一位毕业生,并做好毕业生离校后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生婚育证明
2、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婚育证明
3、办理《毕业生婚育证明》登记表
4、湖南科技大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领取申请表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