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党发〔2008〕20号)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群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7.8级强烈地震,地震给灾区的同胞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灾害突如其来,震撼着每个人的心灵。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一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部署,支援灾区人民群众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帮助灾区同胞战胜灾害,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工会《关于迅速开展向地震灾区募捐活动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08〕179号)精神,学校决定成立募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募捐办公室设在校工会。校党委号召全校师生员工立即行动起来,发扬公益精神,向灾民伸出热情援助之手,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募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赈灾募捐,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在募捐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奉献爱心,积极捐款,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重建家园。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全校师生员工关心、支持灾区群众的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校内媒体,及时报道党中央、国务院抗震救灾的各项正确决策,及时报道抗震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报道灾区群众奋力自救的精神,引导全校师生员工自觉募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共同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
三、捐款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倡议在职教职员工按“321”的标准进行捐款,即捐款的最低额度为:校领导、正高级职称人员捐资300元;全体中层干部、副高级职称人员捐资200元;其他人员捐资100元。鼓励在最低额度的基础上自愿多捐。学生和离退休人员自愿捐款。
四、捐款方式:在职教职员工捐款以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为单位将捐款直接交到校工会。离退休人员捐款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接收。学生捐款以学院为单位将捐款交至学生工作部(处)。离退休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处)及各单位于5月21日前将捐款汇总交到校工会办公室(北校区第二办公楼二楼)。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捐款登记工作,并将捐款登记表一并交到校工会。
五、注意事项:募捐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募捐活动,防止上当受骗。各单位对所得捐款应如数上交,不得截留。鉴于当前灾区的实际情况,暂时不捐献衣物类。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0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