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发〔2008〕8号
关于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岗、优质服务单位”
竞 赛 活 动的 通 知
各分工会:
为加强管理服务队伍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管理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管理服务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校工会决定在全校管理服务岗位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岗、优质服务单位”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条件
(一)优质服务岗竞赛条件
1、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勤于思考,提高素质,争做学习型职工。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效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无推诿、失职、渎职行为。
3、优质服务。热情主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模范执行首问责任制和工作回复制。
4、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依法办事。自觉遵纪守法,按政策、制度、原则办事,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二)优质服务单位竞赛条件
1、领导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会议制度健全,积极实行政务公开,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行贿受贿。
2、坚持学习制度。组织教职工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争创学习型单位。
3、工作任务完成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努力完成各项任务,无失职、渎职行为。
4、服务意识强。积极主动为基层服务,为教职工排忧解难,模范执行首问责任制和工作回复制。
5、严格依法办事。按政策、制度、原则办事,民主管理,政务公开,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工作扎实,职工精神面貌好。
二、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5月)。各分工会要根据通知精神,做好竞赛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制定创建“优质服务岗、优质服务单位”的计划,使竞赛活动深入到每位教职工心中,在全校形成人人积极参与竞赛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竞赛组织阶段(2008年6月至2008年11月)。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岗、优质服务单位”竞赛活动,为广大师生员工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竞赛总结阶段(2008年12月)。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通过总结、评比和表彰活动来激发广大教职工做好本职工作。
三、竞赛办法
(一)本次竞赛活动在全校管理服务岗位中进行,设“优质服务岗”60名、“优质服务单位”20个。
(二)教学院分工会推荐“优质服务岗、优质服务单位”各1名;非教学院分工会按总人数的5%推荐“优质服务岗”、按工会小组(处室)的30%推荐“优质服务单位”。
(三)竞赛领导小组将认真组织评选,评选结果报校工会审批。
四、竞赛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在所属单位党委(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使竞赛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优质服务岗、优质服务单位竞赛活动既是一种群众性的竞赛活动,又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更是我们每位教职工的责任,广大教职工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竞赛活动之中。
(三)推荐材料要求内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突出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字体为4号宋体,用A4纸打印)。
(四)各分工会于2008年12月30日以前将先进事迹材料报校工会,逾期作弃权处理。
五、总结表彰
为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宣传先进事迹,校工会将召开竞赛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创建“优质服务岗、优质服务单位”予以表彰,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贡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优质服务岗”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八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高校 精神文明建设 竞赛 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