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职称申报摸底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大政发[2007]5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考核的通知》(湘职改[2007]9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摸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是湖南科技大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有关文件经正式批准延缓办理离退休的除外)和返聘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坚持“对岗申报”的原则,教职工只能申报评审与所在工作岗位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不允许跨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申报人员要就工作业绩、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中的贡献和创新情况进行述职答辩,其中,教师要考察课堂教学情况,参评人员必须提交督导团和同行专家测评(3人次以上)结果。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督导和专家对申报教师职称人员的听课(3人次以上)。
4、严格执行“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教学工作量不足或教学质量达不到学校规定要求的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了职务。
5、教师系列评审,任现职以来,应具有从事实践教学和教书育人工作经历。从2008年开始,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应担任过一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且效果良好;从事全校性公共课教学的教师应担任过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生活动的系统辅导和指导工作,且效果良好。
6、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政治思想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和成果业绩等条件详见《湖南科技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湖南科技大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二、摸底报名
1、2008年度拟申报职称人员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于4月9日前到各单位报名,填写《2008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摸底表》
2、各单位将《2008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摸底表》汇总,并于2008年4月10前报人事处职改办(纸质文件和电子表各一份,邮箱:zqduan@hnust.edu.cn)。
附件:《2008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摸底表》
人事处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