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新建的一栋博教楼(北校区西苑14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和余房的情况。按照学校2007年10月11日校务会议纪要(校纪要[2007] 15号)精神,现将房源情况、住房分配方案公布如下:
一、房源情况:
现有房源共计55套(房源见附表)
其中:1、北校区135.20㎡:4套;
2、北校区160㎡:49套;
3、南校区160㎡:2套。
二、分房对象及原则:
1、新引进已报到现住“过渡房”未分配博教楼住房的博教人员,可参加本次分房;
2、现住已购(含租赁)公有住房,且面积在100㎡(不含100㎡)以下的博教人员,可参加本次分房;
3、现住已购(不含租赁)公有住房,其面积在100-135㎡的其他博教人员,因房源有限不能参加此次分房,待下次新建博教楼分配时,优先排队选房;
4、凡符合此次分房条件的人员都应参加选房,如果放弃,今后不再享有选房机会,学校将按(科大政发[2004]17号)文件有关补贴标准,在服务期满6年后进行一次性补贴。
三、报名、分房时间与程序:
1、凡符合上述分配条件的对象,请于
2、
并将变化情况再进行第二榜公示(11月1日-2日),如再无变化,不再公示;
3、选房办法采用计分排名的次序(计分标准见湖南科技大学住房申请表);
4、
序从高到低进行选房;
5、此次选房,一律要签订“博教楼住房协议”,如果选房对象在校内有住房的,要签订退房协议(如原房己购买的,同时要交还其原住房所有权证,并按政府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要求填写退房申请书),并且要交住房押金(是套房的要交押金1000元,单间交押金500元)和装修垃圾清扫费30元;
6、装修时间(见博教楼住房协议)。
四、说明:
1、此次分房的房源学校不再进行任何装修费用的补贴;
2、原南校区30栋202室、31栋112室,因原装修标准高,住户要向学校返回相应的装修费;
3、原南校区30栋202室,因窗户玻璃框全部被盗,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返回学校的装修款中冲减。
特此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