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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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办函〔2007〕24 号)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暑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于7月23日放假,9月1日、2日报到注册,9月3日开始上课。

    2、教职工于7月25日放假,9月1日报到上班。7月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和9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上班。学校通勤车从9月1日起开始运行。

    3、各单位具体放假时间须经党代会筹备办和党建评估办审核,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意。

    4、附校的休假日期和工作安排由本单位研究拟定,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5、后勤服务部门的放假日期由后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分管校领导批准,要确保后勤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值班安排

    1、暑假期间,学校在党办校办秘书科设立综合值班室(第一办公楼205室),由办公室牵头,各单位派人参加,主要职责为:① 接待外来业务人员,及时处理有关事宜;② 接收、传达上级或兄弟单位的电话通知;③ 处理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④ 认真填写《值班情况登记表》,依次传递值班室钥匙;⑤ 每天按时到收发室领取报刊杂志,并分发到校领导办公室;⑥ 每天打扫值班室卫生。值班电话为:8290011,8290113。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为8290110。

    2、校属各单位均要安排人员值班,暑假期间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在校。雨湖校区暑假值班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安排落实。

    3、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具体要求

    1、切实做好党代会相关筹备工作和党建评估准备工作。各单位在放假前要按要求认真完成好党代会材料等各项筹备工作,并根据党建评估指标体系分工、评估材料目录要求按时完成好党建评估的工作任务。在7月25日前提出书面放假申请,经党代会筹备办和党建评估办审核,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放假。

    2、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各项工作,安排好暑假期间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学院必须在放假前将学生考试成绩单寄发给学生家长,任课教师放假前必须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和送审,并将成绩打印上报教务处和相关学院;教务处及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安排好下学期教学、科研计划;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教材、器材、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的供应和调配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切实做好2007年招生和新生入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生按时、顺利入校;承担学科建设、重点科研项目、基建和维修等项目的单位和人员要合理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3、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对学生寝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认真做好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应注意防火和防盗,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4、后勤集团、水电通信中心、图书馆、医院等单位值班人员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后勤保障(特别是供水供电等)工作,保证教职工的正常生活秩序。

    2007年暑假综合值班安排表另行通知。

 

 

                                                                 党办 校办

                                                          二○○七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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