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住房档案,以便准确核算住房补贴,今年3月,我处专门下发了“职工及配偶住房情况登记表”。根据所收回的登记表和国资处所掌握的职工住房情况原始资料,我处按照国家政策对所有无房户、差面积户进行了统计。为了确保上报省政府的数据准确无误,确保我校无房户、差面积户的教职工享受到应有的住房补贴,现将我处所统计的教职工无房户、差面积户的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同时也请有关住户对照如下相关政策认真进行核对。
1、已享受住房面积,是指已购房改房、集资房、成本价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和
2、无房户按照夫妻双方各自不同的户控面积和各自不同的工龄,分别计算差面积和工龄年数。
3、夫妻一方现已达到户控标准面积的不作统计,只统计和公示另一方未达到户控标准的差面积和工龄年数。
4、夫妻离异前已享受住房的,离异后未获得住房者不能视为无房户,如离异前所享受的住房达不到户控标准,可计算差面积。
5、婚前一方已享受住房,婚后(含再婚后)其配偶未享受住房者仍按未享受住房面积统计。
6、工龄计算到
7、职称、职务一律以现任职称、职务为准。以后职称、职务再变化的,不再追加补贴。
8、教授、博士户按学校高层人才住房规定享受住房,不作统计。
9、
10、对于停发工资人员,暂未作统计。
11、
本公示时间为一个星期,截止时间为
公示方式:①发给校属各单位;②在南、北校区和雨湖校区办公楼宣传栏张贴;③在校园网公告栏及国资网公告栏上公示。
联系电话:8291554
附 件:“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公示表”
(2)湖南科技大学北校区教职工无房户、住房差面积统计表.xls
(3)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无房户、住房差面积统计表(雨湖校区).xls
湖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