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发〔2007〕4号
各分工会: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经研究决定,举办青年教师课件设计制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参赛对象为2005—2006学年承担全日制本科生主讲教学任务,年龄在45岁以下(
(二)已参加过省级课件设计制作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课件不得参加本次竞赛。
(三)教职工人数在80名以内的单位推荐名额为1名,在80名以上的单位推荐名额为2名。
(四)报名时,参赛教师需提供本人自主设计制作、已用于教学(不少于20学时)的课件和课件设计文档原件;参赛教师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作为正式参赛选手。
二、竞赛方法
(一)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分工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
(二)决赛时由参赛教师现场介绍课件制作、应用的情况,并讲解演示课件20分钟(其中讲解演示不少于15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三)评委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实名逐项评分。
三、评分标准
(一)教育性:教学过程紧扣大纲、教学策略、教学技术、文字脚本。(3分)
(二)科学性:逻辑性、概念、重点、难点等。(2分)
(三)技术性:课件的制作——平台(通用性、适用性)、媒体、交互、课件功能、推广应用。(3分)
(四)艺术性:课件界面——友好、美观、生动。(2分)
四、竞赛规则
(一)竞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赛专家评审组由9位评委组成。
(二)比赛实行10分制,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分为选手实际得分。评委打分实行实名制,主持人当场报分。
(三)比赛时间为25分钟,介绍、讲解、演示20分钟响铃,选手应停止讲解,答辩5分钟,超时扣0.2分。
(四)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15分钟到达规定的比赛地点,点名未到者视作弃权。
(五)选手在参赛时必须精神饱满,服装整齐,仪表端庄,自觉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评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六)参赛选手要按照比赛通知要求,做好赛前一切准备工作。
(七)因机器故障及其它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延时,不予扣分。
五、具体要求
(一)教学竞赛活动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自觉为教学建功立业的有效载体,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竞赛,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各分工会推荐参加决赛的作品名单和相关材料,请于
六、总结表彰
(一)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学校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和经验交流会。
(二)本次竞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发给奖金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优秀组织奖8名,授予奖牌并发给奖金500元。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课件设计竞赛报名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师 课件△ 设计 竞赛 通知
附件:
湖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课件设计竞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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