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解决部分教职工的生活困难,体现学校对他们的关怀。现将教职工困难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的重点
1、教职工本人患绝症或重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2、教职工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绝症或重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3、教职工的父母患绝症或重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4、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二、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1、学校在职教职工。
2、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本年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本年度家庭成员无赌博行为。
三、困难补助的办法
1、以分工会为单位,按照会员人平15元的标准,将困难补助经费划拨到各分工会帐上,作为专项困难补助经费。节余部分可作为专项经费保留在分工会帐上,超支部分在分工会福利费中补足。
2、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
3、各分工会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评定工作。
4、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报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审批,由校工会核发。
附: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